招管办职能:
1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制度、监督政策和制度及各项交易管理办法,并监督其贯彻实施;
2、负责对各类交易活动进行监管;
3、负责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;
4、负责对招投标交易中心的运作进行监管;
5、指导全市的招投标市场管理工作,对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。
招投标中心职能:
1、根据有关法律、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,制订有形市场相关交易管理制度;
2、统一发布各类招投标交易信息;
3、负责为全市各类招投标交易活动(包括拍卖、挂牌等),提供设施齐全、服务规范配套的交易场所;
4、收集、汇总和发布招投标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价格、企业、科技和人才等信息,并为招投标交易各方提供信息、咨询服务;
5、为各类招投标交易中介(代理)服务机构提供条件;
6、负责维护招投标交易场内活动秩序;
7、负责建设项目交易、产权交易、土地交易、政府采购活动的具体操作。